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塔里木大学“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就我校协助塔里木大学开展2024-2025学年“银龄教师”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计划
2024-2025学年,塔里木大学拟招聘银龄教师150名,其中在聘(含续聘)62名,新聘88名,详见《2024-2025学年塔里木大学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年龄70岁以下,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学科建设指导为主,以短期授课、远程教学、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方式,以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一)长期支援教师(支援时间不少于1学年)
1.每学年承担64学时(计划学时)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2.帮助学校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学或科研工作。
3.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或指导教师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指导教师申报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4.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本学科学术讲座(报告)或教研等活动。
5.参与指导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或参与指导师资队伍、学科及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
(二)短期支援教师
1.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或承担与受援学院(单位)约定的其他教学或科研任务。
2.帮助学校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学或科研工作。
3.参与听课、评课或公开课教学工作。
4.组织开展1次本学科学术讲座(报告)或教研等活动。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7月15日前,申请人填报《塔里木大学银龄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等),发送至塔里木大学受援学院指定邮箱(邮件命名:银龄教师+姓名+学科)。报名邮件同步发送人事处邮箱rschjsk@chd.edu.cn备案。
2.资格审核。受援学院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银龄教师名单。
3.组织援派。塔里木大学将拟聘银龄教师名单反馈我校,由我校协助开展考察、体检等援派工作。
4.签订协议。塔里木大学与银龄教师、长安大学签订协议(见附件3,协议一年一签)。
5.网上签约。银龄教师在银龄教师服务管理平台填写信息,塔里木大学和长安大学按程序完成签约。
6.上岗任教。银龄教师按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赴塔里木大学开展支教、支研工作。
五、待遇保障
1.塔里木大学按月发放工作补助。长期支援税前补助标准: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短期支援税前补助标准: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
2.银龄教师超额完成岗位职责规定工作量的,塔里木大学另核发奖励绩效,教授:260元/学时,副教授:200元/学时。
3.塔里木大学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4.按来校时间,塔里木大学核发伙食补助费60元/天/人。
5.塔里木大学每学年报销一次往返派出地交通费(飞机经济舱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长期支援银龄教师按政策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每学年报销1次往返派出地探亲费用;未休假的,塔里木大学可报销1名家属探亲费用。
7.塔里木大学定期对银龄教师开展常规项目体检(每年1-2次)。
联系人:
人事处:庄程成,61105186
离退休工作处:王雯璟,82334311
附件1.2024-2025学年塔里木大学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
附件2.银龄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银龄教师服务协议(样本)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2024-2025学年塔里木大学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