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陕基金中心函〔2021〕24号),领取待遇人员每12个月需认证一次,对于2019年以来从未认证过的人员,2022年1月起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为了确保退休教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可正常领取,学校将组织开展领取待遇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请未认证的退休教职工尽快完成认证。现就我校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教职工。
二、认证时限
领取待遇人员每12个月需认证一次,学校此次认证工作截止2021年11月30日。
三、认证方式
1、本人自助认证: 通过手机APP自主认证,无法自主使用手机操作的,可由亲属通过APP代为认证。认证流程请参考陕西养老保险APP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指南(见附件)。
2、现场认证:退休教职工可选择前往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新城区东新街246号中国银行9层)现场认证。
根据《通知》精神,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建议退休教职工优先考虑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自助认证。
人事处: 61105187
离退休处:82334313
82334520(本部)
82337588(西区)
82339088(东区)
人事处
2021年10月29日